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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也玩区块链,助力区域股权市场创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30 09:01:39
导读

9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属公司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证通”)与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中心”)下属公司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股交”)在北京共同举办北京四板市场基于区块链的登记托管系统上线仪式,并签署关于区块链技术研究与应用的合作意向书

9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属公司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证通”)与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中心”)下属公司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股交”)在北京共同举办北京四板市场基于区块链的登记托管系统上线仪式,并签署关于区块链技术研究与应用的合作意向书。

证监会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非常重视区块链技术在区域股权市场的创新应用,积极组织推进相关建设试点工作。本次区块链股权登记托管系统上线,实现业务数据与监管数据跨链交换,是推动区块链技术行业应用落地、支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的有益探索。

“前段时间,监管出台了一些政策,鼓励区块链技术应用到区域性交易所,这次合作也是在政策指引下进行的。深交所一直在开展科技类企业的早期孵化工作,通过这次合作,一方面可以拓展深交所孵化早期科创企业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把触角延伸到北京市场,对深交所而言,有很大的战略价值。”中央财经大学数字财经研究中心主任、湾区国际金融科技实验室副主任陈波9月29日向时代财经表示。

率先发挥区块链平台优势

“这个项目主要是利用了区块链技术的追溯功能,可以解决信息披露的问题,有利于监管。”陈波认为,股权市场的交易结构往往非常复杂,背后存在各种期权、交叉持股等问题,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登记确权,有助于改善企业的透明度。

“如果不能解决这些问题,仅仅是把已经登记的股权转移到区块链平台上,那么创新的空间就非常有限。但总体来说,对于深交所孵化早期科创类企业,是有好处的。”陈波向时代财经表示。

“现阶段国内在利用区块链技术助力股权市场的路径是从影响有限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始试点,从不直接涉及交易的登记托管系统开始应用。这是一条积极又稳妥的应用路径:既能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在证券领域的实践,为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提供可能的技术解决方案,又可以将实际影响限制在较小范围,保证资本市场不会出现系统性风险。”零壹智库分析师、数字资产研究院研究员蒋照生9月29日向时代财经表示。

蒋照生介绍,目前,区块链技术在交易性能、安全隐私保护、跨链等诸多细分领域都存在一定瓶颈,距离大规模商用仍有一段距离,特别是无法匹配高并发、低存储的业务场景。另外,国内外在区块链技术上的差距也很明显,无论是主流基础共识算法,还是跨链、分片等拓展技术都由国外团队主导,国内在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和底层技术研发方面仍存在很大发展空间。

“理论上,区块链可以重塑现有股权市场包括证券发行、交易、清结算等各个环节,不过,这都是对现有模式的升级改造,并未改变股权交易范式。而今年备受关注的数字资产交易,基于区块链技术有望催生全新的交易资产类型和发行交易模式,使股权市场产生根本性变革。这是更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领域。”蒋照生表示。

据悉,深证通与北股交以此次深化合作也是深交所继今年7月与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开展区块链技术合作后,进一步发挥技术创新优势,依托深证金融区块链平台,助力区域性股权市场实现数字化业务发展的又一应用实践。

近年来,深交所依托证券期货业金融科技中心,深耕资本市场区块链技术发展应用领域,围绕区块链技术平台建设、区块链行业场景应用、行业区块链发展建设等方面深入进行探索实践。

2017年,深交所率先在行业内推出深证金融区块链平台,就存证链、征信链、资产证券化、场外市场交易等多个业务场景进行应用探索,存证链应用场景已进入工程化落地应用阶段。2019年,成功支持长城证券理财产品存证业务,近15万条业务数据目前已平稳上链存证。2020年5月,联合5家券商开展行业区块链技术及应用共建专项课题攻关,推动行业区块链研究成果交流分享。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深交所将继续发挥区块链平台技术优势,借鉴场景应用实践经验,为区域性股权市场提供全栈式服务和个性化解决方案,助力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数字化和创新生态体系建设。

区块链新技术挑战监管智慧

“区块链技术想要真正解决行业问题,可能还会触碰到一些其他问题。”陈波认为,区块链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匿名,它和监管本身存在相互矛盾的地方,“在匿名和监管的可见性之间,需要一个平衡的方案。目前,国内采取的方式是对监管部门透明,对市场参与方可以一定程度匿名,实现信息披露和信息保密的相对平衡。”

鉴于中国当前金融监管方式和法律层面存在的问题,监管部门在落地“区块链+监管”应用时,可能会遭遇区块链技术理念与现有监管体系的冲突上。“国内是强中心监管模式,而区块链是分布式架构。即便将区块链与监管结合,监管机构也只是充当区块链中的关键节点,而非中心;另外,数字化监管需要大量依靠在线数据,而区块链在跨链和隐私数据共享方面都并不完全成熟。”蒋照生表示。

“科技革命带来的大数据、人工智能、软件系统,特别是区块链技术,已经形成了技术集群的重大创新,对资本市场带来了重大挑战。新技术同时也是机遇,监管部门应当抓住机遇,应对变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大数据区块链与监管科技实验室主任杨东此前向时代财经表示。

从各国的发展情况来看,监管与科技创新之间也正在形成一种互为相长的关系。鉴于中国当前金融监管方式和法律层面存在的问题,杨东提出了“区块链+监管”,即“法链”是未来监管的新方向。监管部门可运用科技手段,解决监管模式的时滞性,提高监管效率。与此同时,金融科技本身必须遵循金融监管要求,“这也是监管部门面临的挑战。”

蒋照生认为,寻求监管与创新的平衡,是区块链等新技术演变发展的必经之路。区块链项目中的公链项目长期处于监管盲区,监管机构往往难以及时应对和处理出现的各类风险。公链的监管难点在于,非中心化的社区治理模式与强中心化的监管模式之间存在矛盾。

“单纯从技术的角度,按照技术中立的原则监管区块链即可;对于无国界、无运营主体的公链系统,主体监管存在较大难度,可以从行为监管出发,坚决打击链上的非法行为;对于联盟链项目,可以通过设置链上监管节点、加速链下各行业区块链技术标准制定,以及监管沙盒等方式进行规范。”蒋照生表示。

目前,全球主要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部门,都在积极调整监管政策和方式以适应金融科技的发展。如英国与新加坡,设立了专门监管金融科技的部门及岗位,通过监管“沙盒”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行业发展。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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