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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人丽妆因广告表述不准确被罚4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27 15:11:31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丽人丽妆(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万元,处罚事由为对商品的性能、用途、质量、成分、价格、有效期限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质量、价格、允诺等表示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等。
丽人丽妆(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法定代表人黄韬,注册资本约1.84亿人民币。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7月15日,丽人丽妆(605136.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黄韬的通知,因其与配偶翁淑华的离婚纠纷,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3月,黄韬妻子翁淑华曾在微博公开喊话“希望丈夫回归家庭”。



 
关键词: 表述 不准确 丽人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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