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数字化时代需要“数字素养”》,称“短视频沉迷等现象成为很多人的困扰,对那些明显不正当的企业行为和严重的侵权行为,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
《人民日报》指出,短视频沉迷等现象成为很多人的困扰,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科技加速创新,而观念、伦理和法律等相对滞后造成的。对此,应该充分运用系统思维,在创新发展与社会公平正义之间寻求动态平衡。一方面,对那些明显不正当的企业行为和严重的侵权行为,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比如最近对平台垄断、侵害用户权益等行为开展治理;另一方面,应通过价值观、伦理规范等柔性调节,促使社会、企业和个人等多元主体更加重视数字伦理、提升数字素养,实现数字化时代的协同治理,迈向更加美好的数字生活。其中的关键,是明确造福人类、可持续发展、公众利益优先、共享科技红利等科技伦理原则,并通过制度安排、产品设计和服务规范,嵌入数字技术研究与应用的各个环节。
根据12426版权监测中心发布的《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显示,2019年1月至2021年5月,累计监测到3009.52万条侵权短视频,300万个侵权账号。其中热门电视剧、院线电影、综艺节目是被侵权的重灾区。
日前,国内六大影视公司(慈文传媒、华策影视、柠萌影业、新丽传媒、耀客传媒、正午阳光影业)分别在各自官方微博再次发声,继续公开表达反对短视频侵权盗版的鲜明态度,明确这并非长短视频之争,最终目的在于创造良好创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