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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局 长春市卫生局网站
长春市卫生局是长春市人民政府主管卫生的政府机构。 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09〕16号),设立长春市卫生局(长春市中医药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公共卫生,医疗机构、医疗市场、卫生执法监督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组织机构 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拟定卫生工作重大政策。 2、组织部机关重要会议,综合协调局机关的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拟定局机关各项工 作制度,保障局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负责秘书事务和督办工作。 3、负责局机关的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局机关政务信息工作。 5、组织协调两会提案、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工作。 6、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医政处 1、负责全市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及监督管理; 2、依法监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3、组织对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中伤病员的救护; 4、负责对医疗机构医疗、护理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对二级医院分级管理、评审、评价工作。 中医处 1、负责落实国家有关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 [详细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