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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蚌埠市卫生局
蚌埠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正式成立于2005年8月8日,2008年5月27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批复,蚌埠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更名为蚌埠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为副县级建制,全额事业单位,隶属于市卫生局管理和领导。内设办公室、稽查科等8个科室,蚌山区、龙子湖区、禹会区、淮上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个分所。 工作职责 依法监督全市范围内的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工作; 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等; 依法承担《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等7部法律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30余部行政法规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100多个部门规章规定的监督执法和综合协调职责。 蚌埠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还具体协助承担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行政服务中心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等日常工作。承担全市4项卫生行政许可、5项公共卫生监督、3项医疗机构监督等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承担医疗机构、职业卫生等方面的培训和卫生监督... [详细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