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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教育局 肥城市教育局主页
肥城市教育局 根据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肥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泰办发〔2010〕11号)和中共肥城市委、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肥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肥发〔2010〕15号),设立肥城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指导学生资助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学校及师生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四)加强组织指导教师及校长培训工作的职责。 (一)起草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协调、指导街镇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三)统筹规划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布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的报批或审批工作。 (四)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指导直属单位事业费、基建投资... [详细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