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消息,国美零售12月29日晚公告透露,其附属公司国美电器近日收到法院破产清算申请,申请人主张追讨货款470.6万元,但这些债权债务并未有生效法律文书予以确认。
据公告,国美电器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沈阳盛兴达厨卫用品有限公司、辽宁苏泊尔炊电销售有限公司、哈尔滨苏泊尔炊具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长春苏泊尔炊具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申请人)以国美电器不能清偿欠付货款,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分别向法院提出对国美电器破产清算的申请。
国美零售称,经公司内部核实,申请人是国美零售附属公司大连国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鞍山永乐家电有限公司、沈阳国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国美黑天鹅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国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供应商,申请人主张前述国美零售的附属公司欠付货款合计人民币470.6万元,但这些债权债务并未有生效法律文书予以确认。
在公告中,国美零售还称,申请人与国美电器之间均没有直接的业务往来,国美电器不存在欠付申请人货款的情况。国美电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的规定,依法对该申请提出异议,法院将在异议期满后裁定是否受理该申请。
(截自国美公司官网)
此前,国美电器曾于12月1日晚间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声明:截至目前,公司(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及国美控股集团其它下属公司未收悉任何司法机关作出的有关公司被申请破产的法律文书或问询谈话;对公司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公司一贯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在充分保障各方权益的前提下协商处理,合作共赢。对于无法协商一致的,通过司法路径予以解决。
国美电器当时表示,公司尊重司法、遵守法律规定,也请相关各方恪守法律法规,合法合规解决争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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