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扶持中西部地区电子商务发展
2015年中央财政准备安排20亿专项资金扶持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的使用重点向建设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倾斜。这是记者从13至14日在浙江遂昌召开的全国农村电子商务现场会上获得的最新消息。
财政部经建司商贸处处长吴祥云14日在发言中称,为促进农村电商水平提升,让电子商务惠及更广泛的中西部地区和更多农村居民,特别是革命老区的农村居民,财政部将择优支持中西部省份和革命老区的200个县开展农村电商综合示范,每个县拨款1000万,并将对考核达到要求的示范县在2016年再扶持一年。据她透露,与2014年相比,今年的试点县增加了144个,资金支持力度增加80%,希望通过财政资金的引领、鼓励,带动更多企业和社会资本进入农村电商发展,培育农村电商生态环境。
据悉,专项资金将被规范在以下三个方面使用:一是建立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二是用于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的建设改造,以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为目的的农产品及农村特色产品的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以及农产品的标准化、分级包装、初加工配送等设施的建设;三是用于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其中第一项为专项资金的重点倾斜方向。
此外,吴祥云特别强调,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平台的建设,以及购买流量等的支出,如有违反,将取消综合示范县资格,收回财政资金。她说,希望示范县利用现有已经商业化的电商平台,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对此,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院长杨谦分析指出,很多地方电子商务的发展并不全是资金问题,而是理念问题。农村电商的发展并不完全在于地方财政没有钱,当地没有市场,而在于民资没看到地方政府的重视。如果通过一些扶持政策让电子商务在落后、贫困地区发展起来,中东部地区也会看到确实这种地方支持的可能性。所以,今年财政扶持的一个重要变化是,特别向贫困县、中西部和革命老区倾斜,这样的示范带动性会更强。这也是为什么两部委做出了今年只面向中西部地区选取试点的调整。
另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扶持农村电商的专项资金特别规范了使用范围和坚决限制的项目,而去年在这方面并没有明确要求。
杨谦称,如果资金不能用于平台建设,不但不会产生效益,还会造成政商不分。另外,买流量纯属把补贴用于商业效益,违背了政府财政补贴的意义。政府适宜补贴的是解决最后一公里的物流问题,解决设施建设问题、培训问题等公共性的问题。
财政部此次还特别要求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对此,杨谦称,目前很多部门和系统都支持电子商务,曾经出现过一个对象多头申请的问题,得到多个部门的补贴等于降低了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避免资源浪费的责任主体在县政府,后者应统筹考虑各种财政资金的使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