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天津颁发首张药品零售企业“五证合一”新证,本市正式实行药品零售企业“五证合一”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这是继3月份“三证合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推出的又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据介绍,药品零售企业“五证合一”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是指将药品零售企业分别向原食药监、工商部门申领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五证合并为一证,即《药品经营许可证》合证。审理时限由原来五证分别办理的承诺办结时限累计59个工作日,缩短为核发、换发、变更、补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合证的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审批效率进一步大幅提升。